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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始建1977年,从1986年开始向全国招生。先后为国家培养出近1300多名本、专科毕业生。
  音乐学院现有近6000平方米的教学用房。其中,有琴房96间,舞蹈教室1个、合唱教室1个、专业视唱练耳教室3个、有配备音像设备的专业音乐理论课教室8个、音乐厅1座、建设中的MIDI音乐工作室及多媒体教室各1个。
  音乐学院拥有一支包括教授2人、副教授14人以及从事音乐各个专业教学师资在内的教职工队伍。教师队伍中的职称结构合理,平均年龄为36岁。以专家治学是音乐系的教学管理之根本,其管理人员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副研究员1人。
  音乐学院设有音乐系、舞蹈系两个直属系,声乐、钢琴、音乐理论、器乐舞蹈四个教研室,并设有资料室、音乐工作室、器乐维修室等教辅机构。
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建系26年来,坚持为国家基础教育服务的宗旨,并大力提倡充分培养与发扬学生的专业特长,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培养。由于办学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教学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教学研究不断深入,成果的积累,在所培养的毕业生中已得到充分地显现。
  从79年开始的首届毕业生中,已先后出现了以中央电视台戏曲音乐部主任孟欣;战友歌舞团创作室主任、一级作曲家郭鼎立大校;全国优秀教师王光荣;中央电视台所举办的历届电视歌手大奖赛中获得过奖励的有秦丹(柳州市团委)、康广(长春教育学院)、省级以上获奖的葛洪英、高春香(东北师范大学附中)、周慧(长春电视台导演)以及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先进代表邹小毛(南京市教育学院技能大赛获奖者)等一大批优秀人才。
  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毕业生,分布于除台湾、西藏以外的全国各地的教育、文化、新闻等各个行业。
  音乐学院建院以来,始终坚持以师为本、为国家基础教育服务,注重发现与挖掘学生的特长与整体素质能力的提高,适应培养中等音乐教育、教学多面手的办学特色。
围绕高师培养目标来组织教学,在课程设置和专业建设上,充分体现和真正实施培养目标,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根据国家教育部所颁布的课程设置标准,结合我系自身的办学特色,在校学生开设:声乐、钢琴、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和声学、复调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合唱指挥法、中学音乐教学理论、钢琴即兴伴奏、小型乐队编配、歌曲分析与写作、音乐美学等20门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为了人才的文化素质提高还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必修课程的要求开设了英语、教师基本技能、哲学、邓小平理论、毛泽东思想概论、教育学、心理学、计算机、法律等18门公共必修课和选修课。
  目前,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有来自全国十几个省的学生575名,拥有百人的军乐队、80人的管弦乐队、40余人的民族乐队,还有一支活跃的舞蹈队。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广大师生,将在学院的领导下发奋努力,把音乐学院办成为国家基础音乐教育服务、培养高素质音乐师资与综合型的音乐人才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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