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改革开放30年来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歌唱以长白山为代表的吉林美好风光和全省各民族的多彩风情,推动吉林文艺的发展繁荣,特举办“长白山之歌”征歌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文化厅、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吉林省文联(作协)
二、承办单位
吉林省音乐家协会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
四、活动要求
1、本次征歌活动,分歌词组和歌曲组两组。歌曲以原创中小型声乐作品为主,可以有独唱、重唱、小合唱以及各种歌唱组合,力求具有东北民间音乐的特点。
2、应征来稿一律在信封左上角注明“长白山之歌”征歌字样。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3、主办单位拥有参加此次活动所有作品的使用权。歌曲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参选歌曲及音像资料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歌词组和歌曲组金、银、铜奖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5、参选歌曲作品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词曲谱一式四份,有条件者,提交歌词、乐谱的同时可提交作品的录音CD。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6、来稿请寄吉林省音乐家协会,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509号,邮编:130021,电话:0431-85660388,联系人:康乐然。
欢迎国内外专业和业余词曲作家,曾经在吉林省学习、生活和工作过的所有人士踊跃参加。
|